曾遭冤狱酷刑 李桂霞、谢宝凤再遭庭审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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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省朝阳县法院于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在位于朝阳西大营子刑事法庭对法轮功学员李桂霞、谢宝凤进行非法庭审。

在非法庭审中,朝阳县检察院公诉人以李桂霞、谢宝凤拥有法轮功真相资料、参与诉江并都曾经被非法判刑为由,要求从重处罚三至七年。

检察院所指的所谓证据包括,李桂霞拥有真相期刊《世纪骗局》三本、《活摘》三本、《真相》二本、大法真相护身符三个,刻有“法轮大法好”的大挂件一个、小挂件二十一个、诉江信五封。谢宝凤拥有五张含有法轮功内容的光盘、印有法轮大法好字迹的人民币一张、大挂件二个、小挂件十二个、《马克思成魔之路》五本、法轮功护身符八个。

律师:当局行为不仅荒唐,而且已经到了可笑的程度

北京蔺其磊、天津刘连贺两位律师分别指出:“我的当事人只是向别人发放印有法轮大法好的宣传品,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法轮大法好”这五个字怎么能破坏的了法律实施呢?”“当局的这些行为完全属于报复行为,不仅是荒唐,而且已经到了可笑的程度。”

律师还指出:公安局在侦查过程中严重违法,案卷中的受案登记表除了有受案部门负责人梁士武(朝阳县国保大队长)的签字外其它应填写的内容均为空白。违反了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公通字〖2015〗32号)》的相关规定,而且卷中缺少呈请拘留报告书也属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即《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

审判长自称中立

李桂霞、谢宝凤分别阐述了修炼法轮功后使自己身心受益,并强调法轮功是正法,要求当庭无罪释放。

李桂霞对法庭人员说:“你们不能审判我,法轮功不是×教。”(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审判长吉首军说:“我没有说你有罪,现在是检方说你有罪,我们法院、法官是中立的,如果你的辩护成立、有理,我们会采纳你的辩护意见,就释放你,如果我们认为公诉方指控有理,那我们就采纳指控方意见。”

李桂霞、谢宝凤两人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去二十家子集市讲真相时被警察绑架。李桂霞体检查时身体不符合收监规定,被朝阳县国保大队长梁士武强行送进看守所。在看守所里,李桂霞曾被狱警踩着肚子,四个犯人按住手脚强行灌降压药。

李桂霞曾经遭受的迫害

李桂霞,今年五十三岁,她曾是乳腺癌晚期患者,在生命走到尽头,回天无力的情况下。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下学了法轮功。仅修炼了七天,疾病全无。因不放弃信仰,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二日,被送到沈阳大北监狱关押五年。在监狱的遭遇 :在身体非常虚弱、走路还得叫人搀扶的情况被送到沈阳大北监狱三监区一小队。以下是李桂霞自述曾经遭受的迫害:

冷水浇:一小队的队长叫赵秀梅,指使犯人胡 春(鞍山人)、李凤荣(阜新人)对我进行打骂,甚至有一天晚上一宿没让我睡觉。一个叫冯淑华的犯人看我困了,去厕所用盆端了一盆凉水,从我的头上浇下去, 我的衣服全湿了,三九天,冻的打颤。我没有卫生纸用,捡一小块信纸被犯人王敏(丹东)看见,把我按在水槽旁,抢我手上的这块信纸,不让我用。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凉水

暴打致昏迷:赵秀梅伙同科长果海燕。果海燕把我的手铐上拖到洗澡间,将我铐在水管上,又拿来电棍电我。接着把我从地上拽起来,两手分别铐在水管子上。水管子离地面有一米多高,果海燕说:我去叫两个犯人来教教你(意思就是来打我)。过一会儿她把三监区四小队的犯人王霞(辽阳)和毕志圆找来,对我狠狠的暴打,不管头、脸就是猛打,直到打昏死过去。看我昏迷,果海燕把手铐打开,让犯人用盆往我头上泼水。我被厮打的裤子全都开了裆,脸打肿了,还嫌不够,又拿我的塑料底鞋抽打我的大腿内侧,打成黑紫色。犯人于志华、郑丽影(辽阳)用鞋底往我的小便处抽打,肿的撒尿都困难,两腿被打伤。我在水里躺了一天。

暴打后泡脏水:晚上我洗漱完快到十点了,犯人于志华、王敏、郑丽影、张兆翠等把我拖进水房,一齐向我涌来,水房里的犯人都满了。他们把我摁在没脚面的水里,连踢带打,犯人张兆翠用脏抹布往我的嘴里塞;犯人王敏用洗衣板打,把洗衣板都打裂:犯人郑丽影连打带掐,把我肚皮抠下一块肉……值班狱警唐英在楼下听到喊声来到水房,我对唐英说:不许犯人打我!犯人说:唐教你回吧,这里有我们呢。狱警唐英一声没吱走了。接着,犯人于志华用鞋踩地上的脏水,往我的嘴上抹,站在我的腹部踩,让我在水里泡了一宿。那天我正来例假。犯人轮班看着,到早晨人们快洗漱了,才叫我从水地上起来。四月初还挺冷,我穿一件薄毛衣,一条薄棉裤,脱下来时一拧衣服上的水哗哗的往下淌。

新一轮暴打:第二天,警察赵秀梅、科长郭乃娟让犯人每晚轮班折磨我。我在三屋住,三屋有监控器,她们作恶怕监控看着,就把我调到四屋,四屋没有监控设备。他们让犯人王敏把我从地上的左边踹到右边,犯人于志华把我摁倒在地上,把我的棉袄掀起来,把小板凳腿朝上塞进我的棉袄里,让小板凳的腿直接和背部接触硌我;犯人王敏脚穿一双新板鞋,用鞋底搓我的眼皮,皮都被搓破了。一个多小时后,因按着我,小板凳硌着,我的两手开始没有知觉,手指硬硬的不能回弯,这时王敏便来掐我的右手的虎口(现在我的右手虎口处还留下王敏掐的疤痕), 我被犯人们二十多天轮班残酷的折磨,因五一警察放假,这件事才不了了之。

结核性腹膜炎:我被残酷的迫害后,到二零零四年十月腹部剧烈疼痛,饭量逐渐减少, 坐在凳子上站起来时肠子就象断了一样的疼,整个腹部肿的硬硬的,大大的按不动;两腿肿的粗粗的,两脚肿的穿鞋费劲,走路一回弯,脚上的文线都裂开了,一道道血红的口子;左腿不好用,走路抬不起来,脚尖划地;全身没有劲,脸蜡黄,瘦的皮包骨。赵秀梅让我去了沈阳的大众医院。照彩超检查,我浑身无力上床很吃力,医生把我扶上床。我对医生说 “如果有人在我的腹部站着踩,会导致什么后果?”医生说:你的腹部原来被人踩过呀!狱警赵秀梅听后惊慌失措。医生们不是好眼看那几个警察,把照好的片子拿到专医诊后我看到病历单的第一条就写着:“此人半年前有踩压史”,这就足以证明是迫害造成的。后又到沈阳的医大,专科结合医院,最后说我是:“结核性腹膜炎”。

关小号:在医院三个多月,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六日一小队新调来警察队长叫李艳霞把我带回车间。科长安蕊让李艳霞把我关“小号”,也就是关禁闭迫害。用我有病的谎言来欺骗别人。小号的环境非常恶劣。三十七号的鞋脚挨脚量,横七步,竖八步,黑铁门,不许盖被(盖棉花套),早、晚各一个小窝头(牛眼睛大小),中午两个, 一天没有一滴水,不让洗漱,两、三个小时去一趟厕所,李艳霞安排两个犯人看着我,白天薛林、晚上沈成。在小号禁闭迫害到第八天,李艳霞带来四个犯人把我抬到医院,让我住院,派犯人杨兰、薛林看着我,对我打骂。

演示:关小号

睡瓷砖三十四天: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二日将我从医院带回监舍。犯人刘妍、宋阳把我带到监舍三楼的浴室(浴室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用地方),给我一个临时用塑料小凳搭的一米多的小床。后来刘妍命令宋阳把我的床撤了,宋阳把我从床上扔到地上,让我在地上睡,三九天我在瓷砖铺的地上睡了三十四天。

打耳光:每日早晨大家都出工走了,杨兰、张薇就开始对我进行暴打。不许我去厕所大小便,让我往自己的洗漱盆里拉尿,然后放在我睡的墙角那让我闻。我不配合,我说这不是厕所,她就打我,二十多天残酷的迫害、折磨,我的脸被打多少个耳光子,已经记不清了。同年十二月十三日把我从三楼用褥单抬到四楼活动室,把我的嘴用我的毛衣缠上,外用胶带缠上,导致我呼吸困难。

谢宝凤曾经遭受的迫害

谢宝凤曾多次遭绑架、被迫离家出走,她曾被非法劳教两年,二零零四年遭诬判十年。

谢宝凤的婆婆曾说:“我儿媳谢宝凤自一九九九年以来,多次被绑架迫害,恶警经常到家里骚扰,因此我家也不得安宁。第一次就是被关押在十家河套,恶警打她、骂她,关了四、五十天后又被送到西大营子洗脑班一个多月,就被批了二年教养送进马三家,那里更是人间地狱,我的宝凤在那里受尽迫害和折磨,吃不饱饭,挨打、挨骂、干苦力活一天长达十多个小时,苦熬了两年。我们在家的日子更是难过,地里活无人干,儿子孙子没人洗衣做饭,家里洗衣、做饭,下地里干农活都落在我这年近古稀的老人身上,整天累得腰酸腿痛。二零零一年九月份终于盼回了儿媳妇,回来我就轻松了,家里家外都宝凤干了。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要开十六大,他们又开始找宝凤写保证书,不写就办洗脑班。后来没办法,我只好让宝凤再走吧!我儿子也说:快走吧!他们又要抓人了,你被抓还得受罪。宝凤离开家后不长时间,村书记李树学就带着一帮恶警来抓她。这样宝凤不能再回家了。”

明慧网二零零五年三月六日报道:“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大北监狱的谢宝凤,因坚持信仰正在遭受着迫害。她被强迫一天干十几个小时活儿,身体非常消瘦,脸色不好还有些浮肿,已经是一种病态。可现在邪恶之徒还强迫她参加劳动。在这冰冷的冬天,她身上穿的棉衣服露着棉花,头发被恶警剃光。”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报道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情况:“谢宝凤被凶手抓住头发往暖气片上撞。”

在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的非法庭审现场,谢宝凤的丈夫泪眼婆娑,妻子长达十年的冤狱,夫妻团聚还不到三年又被迫分离,多年的精神压力让这位时值壮年的男子已是步履蹒跚。庭审结束后,谢宝凤的儿子想去拉妈妈的手,却遭到法警厉声阻挠。谁能知道啊,这是母子俩在分别了十四年后的第一次牵手。十四年的光阴,坐在一起吃顿团圆饭,竟成了这一家三口人的奢望,在场的亲人无不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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